昨晚喝酒今早不暈,自以為酒醒就上路?近日,一男子酒后開車上高速,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睡著,幸好被山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澤貢高速交警大隊民警及時發現并叫醒。否則,在未做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若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8月10日,山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澤貢高速交警大隊民警巡邏至G4219線山南往拉薩方向60KM+200M處時,發現一號牌為云PGM2**號的小型普通客車停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只見該車未打開警示燈,后方也未設置三角警告牌,民警上前查看情況,只見駕駛人竟躺在車內呼呼大睡。
民警一邊敲車窗一邊呼喊,數次拍打和叫喊后,男子才有所反應。民警以為駕駛人只是高速犯困停車休息,正準備對其非緊急情況在高速上占用應急車道進行處罰時,不料卻聞到一股酒味。
民警現場將車輛拖移,并將駕駛人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調查。只見酒精檢測儀數據顯示,呼氣酒精含量為56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
經調查了解到,在被查獲的前一天晚上十點多,駕駛人李某與朋友在茶樓喝酒,期間喝了六七兩白酒,喝到當晚十二點左右才結束。被查當天,李某早上七點多起床,九點多從山南出發準備回拉薩,沒想到上高速后犯困,于是停車在應急車道上睡著了。
據民警介紹,李某的情況屬“隔夜酒”,前一天晚上喝酒較多,經過一晚上休息,并沒有將全部酒精分解掉,次日開車也可能屬于酒后駕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澤貢高速交警大隊依法對李某非緊急情況占用應急車道記9分、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記12分的兩項違法行為合并處以罰款2100元、駕駛證記21分,同時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在此,山南交警提醒:請廣大駕駛員把握好“度”,酒駕還要承擔相應的違法成本,千萬不要因小失大,堅決杜絕酒后駕車,切勿心存僥幸上路。(西藏商報記者 次吉)